多次盗窃在建小区电缆导致交房时间延后
犯罪嫌疑人终落法网
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施工方正在铺设电缆线,哪曾想,单元楼电井内的电缆线却频频被盗,造成6万多元的损失不说,还导致交房时间延后半月。最终,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8月9日,记者从蓬溪县公安局玉泉派出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介绍,被盗的是蓬溪县城的紫御中央小区一期,该小区共有4栋单元楼,共计650户居民,曾预计8月初交房。但从今年6月10日开始,该小区单元楼电井中的电缆线却频频被盗,导致交房时间延后至八月中下旬。 “第一次是4号楼被盗,被盗走了500米左右的10平方毫米的胶质电缆线。”据小区施工方负责人介绍,第一次被盗后,他们就安排了专人进行看守,甲方也让物业提前入驻,但因小区还没修建围墙,看守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小区内先后又被盗了7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多元。 7月26日早上7时许,小区的值守人员发现一名不认识的男子背着双肩包从2号单元楼出来,包内还鼓鼓的。面对值守人员的询问,男子说话吞吞吐吐的。见其可疑,值守人员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玉泉派出所副所长刘金元告诉记者,在男子随身携带的双肩包中,民警发现了八捆电缆线,还有钳子、手工刀等作案工具。 随即,民警将可疑男子带回派出所。经审讯,男子对其多次到蓬溪县赤城镇广福路紫御中央小区盗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姓张,系蓬溪县人,无业人员。偶然机会,见紫御中央小区内的电缆线能够盗卖赚钱,张某先后七次进入该小区的电井中盗窃电缆线3000多米,并以低价卖给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数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