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乐见网约车等分享经济的破土而出,也应该有信心看到分享经济在法治化保障下的健康成长
□ 凌 锋
网约车的话题在社会舆论场中从不缺乏关注度。近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台有关细则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虽然细则内容不尽相同,但是“对网约车管理趋严”已成为舆论普遍观感。
敏锐的行业知名企业第一时间发布了用于商榷和探讨的回复,核心意思是细则在司机、车辆等准入方面过于严格,有可能推动车费上涨,甚至导致数百万网约车司机失去工作机会和收入,成为闲散人员,造成群体性危机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有观点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认为政府管理过于严格,会影响分享经济的发展。
众说纷纭中透出了人们的隐隐担忧,毕竟谁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提升民生幸福感的相对价廉物美的出行方式昙花一现。此种担忧可以理解但也没必要过度,特别是那种认为严格监管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观点,有些杞人忧天和文不对题了。从宏观的政策层面看,“发展分享经济”是明确写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的,李克强总理也曾强调,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业创新,门槛更低,成本更小,速度更快,这有利于拓展我国分享经济的新领域。从具体实践看,网约车的兴起源于大城市交通服务供需不平衡,以及打车难、养车贵等现实问题,是对现有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已被实践所证明是很有价值的。网约车从近乎灰色地带到逐步接纳,再到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的过程,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监管部门对这一出行方式的认可和逐步接受。因此,促进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是大势所趋,这是政策的基本盘。
当然,存在的必要性不等于所有现状的合理性。网约车发展还处于初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多情况需要面对、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功能定位问题,虽然消费者没有必要区分公共交通、出租车、私家车和网约车出行的区别,但是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需要统筹行业管理、人口规模控制等各方面的问题,对不同的出行方式必须有一个功能互补的定位,就网约车而言,“差异化经营”成为重要原则,定位的改变决定了具体政策中约束条件的变化;再比如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问题,笔者没有遇到过新闻媒体上报道的种种网约车安全事件,但是遇到不熟悉路的外地牌照车而多绕路、走错路的次数却不少。种种迹象表明,乘车安全、事故责任等监管问题已经成为网约车管理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没有健全的管理与监管机制,网约车服务可能会带来很多新的社会问题。虽然监管必定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但是正如网约车发展初期的高额补贴是教育市场的暂时投入一样,行业初期缺漏的合规成本早晚也是要弥补的,这是任何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当事各方的协调配合,关键是要用法治把好分享经济的方向盘,因为在法治社会中,经济关系的调整本质上不过是各方权利(力)义务关系的再度明确与重新规范。首先对网约车行业的目标定位要有基本共识,虽然政府、网约车企业、司机与消费者都可以从自身出发表达意见建议,但最终出台的政策规范一定是统筹各方面的结果,法治是平衡的艺术,要体现各方面合法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其次,要立足各地出行规律、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横向上不能一刀切,纵向上要具有前瞻性;再次,要关注分享经济中的“互联网+”基因,注重新业态等客观规律,使得法治化管理更加科学,比如虽然外地牌照车可能对本地出行管理有一定影响,但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类似河北燕郊牌照的车在北京通州开展顺风车等网约车服务的问题是不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最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必要在信息公开方面迈开更大步伐,比如是否可以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尽量依法公开相关调研的材料、数据和考虑,让各方的交流有更为理性和全面的信息依据。
总之,我们曾乐见网约车等分享经济的破土而出,也应该有信心看到分享经济在法治化保障下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