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治政府,才有法治社会。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进行,基层政府如何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法治建设方面又有哪些内需?记者就此对话了大英县通仙乡党委书记何时雨。
记者: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你认为建设法治型基层政府的内涵是什么呢?
何时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指示精神,我认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就要依法行政,自上而下地推动法治建设。基层政府履行职责需要通过法律方式明确权责和程序,积极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坚守法治底线;依法行政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记者:针对自上而下地推动法治建设,通仙乡是如何落实开展工作的?
何时雨:作为基层乡镇,通仙乡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主要从两个方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一是抓“关键少数”,规范制度建设。我们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全面推行村(社)干部任前法治考核。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行政首长问责制等系列制度。
二是抓法治文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我们以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整合机关、学校、村组法律人才资源,按照1:2:3比例匹配司法助理员、法治教导员、法律明白人,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同时,乡、村(社)两级积极创造条件,组建法治宣传教育文艺队伍,通过编排法治小品、传唱歌曲多形式强化法治宣传。
记者:请简单介绍下村(社)干部任前法治考核。
何时雨: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全面普法不仅仅针对的是基层民众,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同等重要。实际上,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产生最大负面影响的,是政府不仅不相信法律,还带头破坏法律的实施。
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与领导干部对法治的信仰密切相关。只要领导干部信法、用法,民众就会敬法、守法;领导干部信权不信法,民众也就会信访不信法。因此,在基层党员干部上任前后,我们都有必要进行法治考核,使“法律七进”真正“进得去、落得下、见实效”,形成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