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法治遂宁 砥砺前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添上重要一笔。依法治国,就是要使国家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立良规、施良策、谋良治,刚刚过去的2016年,我市围绕“法治遂宁”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依法治市工作亮点纷呈。
依法立规 助推法治遂宁建设
初冬的清晨,观音湖畔弥漫着淡淡的薄雾。梁毕早起后,照例沿湖岸湿地公园走一走、看一看。
梁毕今年65岁,从小在观音湖边长大。观音湖湿地公园未打造前,他经常闭门不出。
这些年,观音湖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湖水清了、湖岸绿了、水鸟也来了,他开始习惯早晚出门沿堤坝走一走。
立“良规”,行“法治”。围绕观音湖保护,借助《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城区湿地保护暂行规定》,市规委会审定通过了《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滨江景观带方案设计》《四川省遂宁市观音湖圣莲岛修建性规划设计》,打造生态观音湖的大幕徐徐拉开……
“正是这份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使观音湖保护有据可依。”何谓“规范性文件”?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没有立法权的地级市,依照法律法规,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的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
“遂宁作为内陆后发地区,正在积蓄动能、跨越赶超。如何进一步发挥优势,推动发展新跨越?我们的选择是抓紧抓实法治环境建设这一关键。”市委书记赵世勇在2016年8月10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中的《关键少数谈法治》专栏中,发表题为“发展要上 法治也要上”的署名文章。
立良规、施良策、谋良治,依法治市步履铿锵,法治遂宁砥砺前行。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紧扣遂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推动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法治遂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发展遂宁务必厉行法治”理念深植人心,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法治良序加快建立。
依法行政 扎起制度的栅栏
2015年年初,北斗垄源电商平台项目落户遂宁。公司总经理王永东说:“遂宁并不是公司唯一合作选择,但在遂宁,1天之内办完了公司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审批效率之高,着实让我们吃了一惊,也很受感动!”
“把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融入到政府各项工作中,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变管理为服务,市政府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不断对准自身应有的坐标——
给行政权力打造制度笼子,我市正积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遂宁市市级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为全市32名厅级、500余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明晰了法定职责,权力“清单”让政府“伸长的手”缩回去。
通过去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34项,全面取消非行政事项审批,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目录,发改、经信、国土、交通、财税、规划、建设、环保、农林水等方面纷纷放权,为基层“松绑”。
回应民望,改革目的是促发展。我市切实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创新推进导办、代办和重大项目VIP服务,审批效率位居全省前列。根据实际需要,下放遂宁经开区、河东新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51项,基本实现园区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年共核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28张,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动力……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无论是简政放权,还是依法行政,都是直面百姓期待、回应群众心声、推进法治遂宁建设的重要举措!
阳光司法 让正义阳光洒向每个角落
2016年7月,在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遭家暴3年的邹兰(化名),在办案法官和指派律师的帮助下,终于以调解离婚的方式脱离了苦海。这是我市政法系统倡导“阳光司法”的一个缩影。
法谚有云:“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该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围绕“司法公开”“公平正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司法审判的“公众化”,从而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规则置于阳光下,让所有“裁判”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与评判,凸现出法治活力。
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为着这一目的,全市法院全力推行“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启动全市法院官网改造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同步推进。以建设“三型”法庭为带动,推动诉讼服务向基层延伸,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均设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实现服务基层“零距离”。
为了让每位有需要的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我市深化拓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2个、联络点2000余个,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在遂宁籍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新疆乌鲁木齐和福建晋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办理援助案件300余件。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3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23万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49万人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让司法判决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全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在不断改革探索,全力构建阳光执法机制和有效监管机制,让正义的阳光洒向每个角落。
学法普法 法治文化沁入心田
依法治市从源头抓起,法制教育从学生抓起。2016年5月,射洪县香山中学学生龙兴的“清正廉洁”、魏丽的“知法守法”两幅剪纸作品在全省第二届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除了剪纸普法,全市各学校将开学第一课定为法制课,通过普法知识宣传,让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
除了中小学生,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也不容忽视。发生纠纷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私下斗狠。包地、借款,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针对此情况,我市开展了系列普法惠民活动,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7000余名,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100%覆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500余场次。编发普法读物25万余册(份),制发普法用品10万余件;设立宣传栏2000余个。
普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2016年,我市开办《以案说法》《庭审在线》《法治周刊》等普法节目(专栏)10余个;拍摄法治微电影15部,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00余场,放映法治电影5600余场次。组织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等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地生根。
搭乘文化列车,一个个法治文化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不断涌现。普法坐上了文化列车,驶进百姓心坎,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明天的美好生活更加充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