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在线第二期(被拖欠的租金)
房主将房屋租赁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双方约定以房款的百分之十为每年的租金,哪知房地产公司投资失败,并拖延拒绝支付租金。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20户业主成功讨回了拖欠一年多的404086元租金。
“感谢法官帮我们挽回了损失。”上午,执行案款集中兑换大会现场,大爷向雪松高兴地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租金。向雪松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们将天润数码港的房屋交给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而该公司则承诺按年支付业主总房款的百分之十作为租金,但从去年起就没再付过租金。
业主唐女士告诉记者,讨要多次后,他们便联合部分业主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申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然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开发商却一再拖延,拒不执行。
“我们7日接到的申请。”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昌辉向本报透露,因该案件系一起仲裁案件,业主大都是老百姓,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办理。
“通过10天的努力,我们帮20户业主全额讨回了租金。”徐昌辉说,该案件的圆满执行,有利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惩戒了失信行为,同时,也彰显了法制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