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人为本推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
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长期以来,区司法局为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形成人人守法、办事依法的正确导向,分别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上下足功夫,主动作为,尽职履职,全力为创建法治安居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依法调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区司法局都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调动各级调解组织的积极性。 今年4月,区司法局三家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三家镇贫困村春木村村民邓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据了解,4月1日,三家镇春木村村民邓某搭乘两轮摩托车从大坡向三家方向行驶,行至大坡岔路口时与对向行驶的由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邓某受伤并致其流产。 4月11日,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本次交通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认定罗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邓某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休养。双方就赔偿问题特别是因交通事故致邓某身怀7个月的胎儿流产造成的损失意见分歧很大。 4月20日,三家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邓某要求胎儿按照自然人死亡的标准赔偿,罗某则表示只赔偿其住院期间和坐月子期间费用。该所对双方阐释了自然人与胎儿区别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胎儿未出生不属于自然人,但因交通事故致胎儿流产,给邓某的精神造成了一定伤害,应当给予适当精神抚慰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罗某一次性赔偿邓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7128元。 通过依法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自身权益,又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层层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长期以来,区司法局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安居创建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在巩固传统普法阵地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坚持做到送法到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进一步降低门槛,最大限度地扩大援助覆盖面,把对困难群众的援助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力度,将法律援助办成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着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设立了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了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法治保障零缺失。通过成立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调委会,介入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无缝衔接。依托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通过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稳定管理机制,落实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任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管控有力,管控到位,实现法治保障零缺失。 (全媒体记者余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