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依法治市强大合力谱写法治四川遂宁篇章
发布时间:2017-12-05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治

公安民警街头巡逻

大英县法治文化墙

02---------4.jpg

“法治村官”宣传法律知识

 

街头宣传

下乡宣传

社区宣传

暗访督查

 

  法治遂宁

  ●探索风险“量化管理”机制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用“土办法”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

  ●分类化解信访难题营造安定环境

  ●主动引导网约车合法经营

  ●加强受问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使用

  ●选派“法治村官”做深做实法治扶贫

  ●“三个着力”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出台方案强化法治机构队伍建设

  遂宁亮点

  ●《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被省依法治省办全文转发,并在全省范围推广

  ●遂宁市加强依法治理机构队伍建设经验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专题培训暨依法治省2017年度考核培训会上交流发言,并在全省范围推广

  ●9月19日,我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13至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同时,遂宁市及射洪县首次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

  ●11月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公告,遂宁市以“西部第一”的优秀成绩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遂宁市委书记赵世勇代表遂宁领取了全国文明城市奖牌,这标志着遂宁市光荣地迈入了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

  ●遂宁市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八种模式”在全省推广

  依法治国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宝。站在新起点、新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而在今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建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强调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四川强调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而从遂宁来看,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遂宁”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全民守法、法治宣传、依法监督、法治保障九项重点工作,切实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遂宁生根落地,6项典型做法受到中、省领导肯定性批示,14项创新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央广网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2005年至2016年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今年被中央综治委授予“长安杯”;连续13年获得省委省政府综治维稳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十二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跨6个百亿台阶,2016年成功突破千亿大关。全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为实施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和“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依法执政

  抓住“关键少数”防止“带病审议、出台、执行”

  “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优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依法执政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经实现有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措施不实施。

  以船山区圣莲岛观音湖文化旅游度假区为例。由于该工程牵涉到圣莲岛猫儿洲村800多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船山区和仁里镇组织了100多人的镇、村、社群众工作队,对每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安置意见征求。根据80%农户的意见,将异地安置改为就地安置,并深入到每一户农民家多次做工作。在旧房评估、折迁补偿、土地征用价格、安置房分配、取土补偿等问题上,先后进行了4次大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仁里镇的干部总结,评估“在争论中开始、在吵闹中进行,在掌声中结束”。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透明,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有效避免了因拆迁补偿安置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据了解,除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外,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抓住依法执政这个“牛鼻子”,持续增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经过持续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领示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权力运行制约体系更趋健全,全市上下法治良序向前坚实迈进,法治保障效应进一步凸显,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有效杜绝了市委文件“带病审议”、“带病出台”以及县(区)、市委部委文件“带病执行”。

  科学立法

  行使地方立法权不断推进法治遂宁建设

  “商家在商场外的经营活动的清洁和管理该由商场负责还是主管部门负责?”“小区设施的维修应由物管还是开发商来做?”今年6月15日,在船山区天宫路社区,一场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电力、通讯、燃气、建筑、商场、物业、餐饮等行业代表和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普通公民共同参与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这里召开,参会人员围绕市民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重点问题,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自2015年12月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坚持把立法规划作为一项战略性长远性工程来实施,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在规划目标上坚持有的放矢,在规划制定上坚持符合遂宁实际,在规划实施上坚持进度服从质量,不搞“立法竞赛”、“形象工程”,不急于求成。去年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观音湖生态区保护条例》《遂宁市广德寺、灵泉寺保护条例》已纳入2016—2020立法规划。今年,按照“一年立好一部法”的思路,将《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作为年度立法重点任务扎实推进,11月27日,《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是全市政治生活的大事。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立法工作机制,将地方立法工作纳入2017年度市委工作计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地方立法工作实行项目化督促推进和跟踪考核,全面建立了党委领导立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遂宁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遂宁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规程》等立法配套制度,形成了严谨紧密、运行有效的立法工作机制,推动了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依法行政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实现“走转改”

  今年以来,依法行政结出的累累硕果,不仅让政务生态清朗、权力关进法治“铁笼”,更重要的是法治大旗已在群众心中高高飘扬,群众办事不再“跑断腿”,法治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暖在心里,喜上眉梢。

  “以前遇到事总是没有头绪,现在有了权力清单,什么事该找谁一目了然,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耗时,可以少跑腿。”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办理业务的市民周海民说,以前想进行资格认定需要到处打电话问,现在拿出权力清单一看,立马就可以知道应该咨询的部门,直接进入办事流程,非常方便。

  据了解,自四川省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后,我市通过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以达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改革要求,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让每一项权力都晒在阳光之下,将权力约束在制度的“笼子”中、将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让权力不再任性。

  除了简政放权,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上不断“走转改”,法治思维也从上至下逐步形成,行政决策不再“拍脑袋”。据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升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了7大工作重点和32项具体任务,并命名市人社局等25个单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形成了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同时,狠抓依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通过创新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应诉”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办案模式,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资源,提高审理的透明度,并坚持有错必纠,发挥好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

  公正司法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12月21日上午,我市两级法院隆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全市首批通过遴选的178名入额法官进行了集中宣誓。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司法改革全局。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法院系统遴选员额法官178人,员额比例32.4%,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47个。检察机关遴选员额检察官134人,员额比例31.8%,设立办案组11个。科学运行审判权力,建立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院、检察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4.6%,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7天,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平均办案时间同比减少5天。

  全面清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市、县两级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有序推进,研究制定《遂宁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推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稳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切实抓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多媒体示证、人证出庭等工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体系、以法院为主体的工作体系、网络查控体系、社会惩戒体系,出台《遂宁市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办法》,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抓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组建28人的律师服务团、12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听证团,印发配套性文件制度3个。据介绍,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同时,我市还积极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今年以来,我市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大力护航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领域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市级领导挂点督导项目法律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治安大局保持稳定,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4.39%、立案数同比下降20.47%、破案数同比上升72.18%、破案率同比上升116.5%。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和决胜年,我市积极通过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8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99.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9人,让被救助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感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全市司法部门公正高效审理扶贫投资领域的资金借贷、产业发展、合同履行等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严厉打击贫困地区突出违法犯罪,并创新法律服务,依托各贫困村法律顾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同把关审查,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意见,提高了农村经济组织抗风险能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组织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社会法治

  推进社会法治建设打防并举构建和谐民生

  今年9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13至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同时,遂宁市及射洪县首次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在这荣誉的背后,不仅体现了遂宁推进社会法治的执着,更是体现了我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奋进。

  近年来,我市社会法治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目标,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得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大局日益良好。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推进社会法治的“基石”,今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并推进基层“三治”融合。以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重心,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司法援助等,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法治宣传进村入户,营造尊法守法氛围,促进“法治良序”。而通过我市实施的“雪亮”工程,更是改变了过去单纯靠人力参与农村治安防控的局面,构建了“空中有监控、路面有巡逻、村内有联防”的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整体提升了农村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农村各类案件大幅下降。同时,通过完善多元化解体系,健全基层“大调解”工作力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使社会法治永葆生机活力。

  “抓好社会法治工作,还要将治理落实在每一个‘点’上。”据社会法治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市完善社会法治专项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一是加强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通过精神卫生治疗康复、安置帮教等方式,增强管理、教育、矫治、康复的容量,遏制特殊人群肇事肇祸和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二是推进了寄递物流依法常态化监管,通过对寄递渠道的严格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三是深入推进禁毒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利剑专项行动,不断加大了破案打击力度;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通过“五级监管”责任,全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市打造标准化食药监管所40个,实现食药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层层压实了监管责任。同时,我市还注重打防并举,强化了网络涉稳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引导,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全民守法

  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全民守法融入百姓生活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教育人、感化人、引导人、改造人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一批全国、全省示范基地,并组织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着力培育和打造本土特色法治文化,进一步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很有教育意义,感谢演员们的精彩表演。”10月26日,在射洪县天仙镇文武石村文化广场举行的“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文娱汇演活动中,《酒后不开车》《健康扶贫暖人心》等一系列节目给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而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更是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今年来,我市不仅积极谋划“七五”普法规划,还深入开展了“法律七进”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期间,我市积极参加全国、省级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并打造了一系列法治文化阵地品牌。10月下旬,省级“法律七进”示范点验收组对我市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市国税局、安居区安居职中、射洪县平安办事处银华社区等六个示范创建单位,全部通过验收。在今年3月7日公布的四川省首批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名单中,由大英县司法局牵头打造的政府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及小溪河法治文化公园组成的大英县城区法治文化阵地榜上有名,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治文化阵地。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33个、法治示范教育基地25个、省级三项法治示范单位3个、市级三项法治示范单位43个,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不仅如此,我市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与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同时,还在遂宁日报开办了法治专栏专版,在广播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庭审线”“法治遂宁”等普法节目,并开启“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建成法治遂宁“一网一报两微”全媒体普法平台,通过深度挖掘新媒体的普法潜力,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夯实了奋力推进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的法治根基。

  法治宣传

  筑牢“学尊守用”思想基础法治精神融入市民一言一行

  “四川遂宁探索‘河长+警长’模式,公安部门协助河长,联手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6月16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一竿子到底全面推行河长制战役打响》,对我市在法治工作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进行了报道。

  《人民日报》的报道只是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委外宣办与市依法治市办通力合作,收集整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在法治工作各方面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文件资料达10万余字,在中省媒体上推出一大批反映我市在法治工作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的重头报道:

  3月17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刊载《四川遂宁:救助“空巢”老人村里成立了“联动组”》,报道遂宁通过设立联动组,让村民自治更加有力,也逐步缓解了农村“空巢”难题;新华网刊发《遂宁探索创新“六手印记”村务管理模式》;

  3月20日,中央电视台《央视新闻客户端》播出《V观|全国人大代表赵世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不能滞后》,报道市委书记赵世勇关于我市加快完善审批立法体系,从源头压缩问题中介生存空间等亮点工作的介绍;

  11月5日,中央电视台13频道播出《四川:唱“山歌”走基层宣讲十九大精神》,报道四川遂宁“法治村官”组成宣讲小组,深入田间地头,把法治中国的新思想传播到村社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四川省级媒体也分别围绕我市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法治考核、强化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推出了多篇报道。

  我市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按照市依法治市办提供的法治宣传年度要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2017年法治工作宣传报道方案》。我市还始终坚持统筹创新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完善市委统筹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确保把各项法治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2017年,全市宣传系统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上狠下功夫,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让法治精神融入到全市人民的一言一行,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成为我市的城市气质和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

  依法监督

  保障干部正当权利对干部腐败坚持“零容忍”

  “依法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明确哪些失误和错误可以容错免责,哪些必须追责,才能为改革者提供清晰的行动准则和稳定的心理预期,才能真正护好改革创新‘领头羊’。”依法监督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制定出《遂宁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容错适用范围和程序、纠错的实施主体和方法、组织领导等相关事项。积极探索建立核实保护机制,对受到错告、诬告以及造谣、诽谤、恶意中伤,查无实据的信访问题,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纠错纠偏不认真、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再督查、再追责。

  我市还制发《遂宁市受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探索受问责党员干部重新启用的有效途径,有力保障受问责干部的正当权利,充分调动和激发受问责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年以来,全市共为162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对干部的正当权利,我市进行了合理保障,对腐败,我市却始终坚持“零容忍”!首先,我市强化源头防治,完善重点领域法治制度建设。出台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工作,全市共自查出一级廉政风险点3098个,健全防控措施10125条,完善工作制度4644项,并对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交运局等8个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了抽查审计工作,发现问题52个,提出整改意见16条,制发预防腐败建议书4份,移交线索3条。

  我市坚持民意导向,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开展扶贫领域“3+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举办4期“阳光问廉”,选择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难题和不正之风公开曝光,责任追究党员干部13名。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扎实开展“群众身边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活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市还集中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组成5个小组开展“小金库”问题重点抽查,先后发现问题129个,提出意见建议98条,重点查处了遂宁二中、市民宗局和国丰粮油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3件,严肃查处市农业局、射洪县经开区管委会违规套取财政资金,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7件。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096件,同比下降8.28%;处置问题线索1290件,同比上升62.26%;立案563件,同比增长6.83%;结案480件,同比增长21.83%;党政纪处分470人,同比增长21.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98.73万元。充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处理575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8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41人。

  法治保障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着力完善干部任前考法、法治考评和法治档案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通知》等制度,通过“关键少数”带头示范,大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为此我市也制定出台了《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全面推行年度述法制度,落实“四个亲自”(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五个同”(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作用。该《措施》被省依法治省办全文转发,在全省推广。

  据介绍,对于新任职县级干部必须进行法治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当次任用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请任用。制度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在市级层面我市已分年度开展了2次新任职县级干部法治考试,参考人数达199人,没有出现1例法治考试不合格得到提拔任用的情况出现。并逗硬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实现全市县级干部法治考核全覆盖。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推行法治档案制度进行明确,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单位党委(党组)意见评定“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目前,全市科级及以上干部均建立法治档案。

  2016年3月,安居区拦江镇贫困村凉风垭村争取到了36万元的“小农水”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对村里的2口塘堰进行维修。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来自拦江派出所“法治村官”王本武指导村委会分别成立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三大工作小组,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最终村里的6口塘堰得到了维修。据介绍,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增添“法治保障”,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创新举措——派驻“法治村官”,进一步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与此同时,我市还制定出台了《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实施“六化强基”工程推动基层党建全面加强的意见》。通过深入实施“支书培育千人计划”,每个村(社区)都至少确定了2名后备干部;开展“村霸”“蝇贪”专项治理工作,遏制基层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全媒体记者  余勇君  吕苗  杨树林)

相关信息